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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千流去的时候,两人正搂在一起亲得火热,哪还顾得上其他。

听锦柳敲门说端王派人来要回那套头面,崔灵嫣虽然也惊诧了一瞬,但下意识就觉得他肯定是想送更好的给自己。加上那时崔昂吃醋咬了她,她就更顾不上其他了,忍着羞涩的喘息说了句“你去拿给他便是”,就把锦柳打发走了。

萧霁对这些事一无所知,他吃过早饭后,就一边让千流学着给他梳头,一边靠在太师椅上思考起了人生。

就,他有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点什么。

因为原主是个闲散王爷,无官无职,没有必须要做的正经事。

这种人在现代俗称无业游民,但原主和一般的无业游民不一样。首先他有钱,不用愁吃喝;其次他有爱好,平日里弹弹琴写写诗作作画,再叫上个同样是文青的小伙伴去城中各大诗社、棋社之类的地方转一圈,这一天也就过去了。

这样的生活其实很惬意,可惜萧霁享受不来。

因为他是个没有文艺细胞的理科生,对琴棋书画之类的玩意儿完全不感兴趣。而他喜欢的,比如游戏赛车、潜水冲浪、攀岩骑行之类的事,在这里全都做不了。

也就户外徒步和游泳什么的还能搞一搞……但这些都只是业余爱好,他也不能什么正事都不做,天天就找地方徒步或者游泳啊。

想到这,这个时候本该在大学里好好学习了的萧霁百般无聊地叹了口气。

算了,先在家里躺个几天,等彻底适应眼前这个世界了,再去想接下来要做的事吧。

正在给萧霁梳头的千流听见他的叹气声,赶紧加快了手上的动作。

他刚才趁萧霁吃饭的时间,找负责给原主梳头的丫鬟学了学,这会儿动作虽有些笨拙,但好歹是顺利把萧霁的头发给梳上去了。

萧霁对着镜子照了照,还算满意,就起身去换衣服了。

结果打开原主的衣橱一看,全是白的。

“……”

“???”

回想起原主在外人眼里总是“白衣翩翩,清雅出尘”的形象,萧霁整个人都沉默了。

这特么,谁没事天天穿白啊?也不嫌晦气!

他当即就嘴角抽搐地吩咐千流,把这些衣服全部拿走:“让人新做几件,我要黑的,蓝的灰的也行。”

哪怕是大红大紫,大黄大绿,也比这一水儿的丧葬风好啊!

千流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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